1.1 定义
呼和浩特工程造价咨询一般而言,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是定义为一种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受到不同业主的委托,在坚持一种“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服务理念的基础上为委托业主办事。与此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委托人与投标人之间联系的纽带,也是政府管理不同性质招标人的招标行为的桥梁。由此可见,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实质上是一种具有明显社会属性的中介组织。
1.2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范围
呼和浩特鉴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受到了行业的限制,因此,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代理范围:其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着社会民生的基础工程项目,如大桥的建设改造,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等带有明显的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的项目;其二,国家集资或者集体与国家合资的工程项目;其三,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帮助下进行的工程项目。依据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必须要符合以上的工作范围,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要实现这些权益必须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事宜方可开展。
1.3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内蒙古监理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帮助工程甲方择优考查选定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审计招标单位的资格并报招标机构单位核实,减少招标失误性。按相关文件规定标准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招标代理机构费;按照法律规定要行使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利益的义务: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并向招标与会人员解释招标文件的内容,必要时要解决疑惑的问题;给找招标和投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负责组织邀请专家,建立评标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招标大会,正确引导招标和投标事宜,协助招标单位处理后宜事务,同时要接受国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工作,按国家相关规定办事等等。